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9:02
市政科技成果鉴定程序为了规范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科技成果质量,激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如下:一、鉴定申请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市辖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一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自愿申请。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完成科技计划合同指标或自选科研任务;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3.技术资料齐全,符合鉴定要求;4.一年期内的科技查新报告。违反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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