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9:00
商业秘密保守协议书甲方:(委托方)电话:乙方:(受托方)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甲乙双方之间的产品行销、广告服务、加工承揽、业务拓展、市场开发等业务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保守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保密内容和范围1、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要求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在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企划、加工或者所需的所有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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