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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08:36
露天堆场租赁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路、公路号上赛场闲置土地(约130亩)和镇村码头土地约50亩,经甲方投资后作露天堆场租给乙方使用(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一、甲方承租上赛场的场地和码头总面积约180亩(按实际丈量为准)亩,现将场地平整、围墙砌筑完成后的该场地租给乙方使用,作为钢材堆场、车辆的周转。二、时间:20年三月一日起,租期为伍年。三、租金付款方式:场地及码头面积按均价2.3万元/亩。付款方式分一年一付,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如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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