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2:13
常州市房产网络信息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住建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房产网络信息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函》以及常价服[2022]171号《关于重新核定房产网络信息服务收费的批复》,甲方就系统密钥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是(项目名称)的开发建设单位,项目预(销)售许可证号:,现因房屋销售等业务需要向甲方购买密钥共计个,其中(在备选□上打√):□申报密钥1个(仅用于新建项目的预售许可申报;一个开发企业仅能持有1个)。□项目密钥个(用于商品房网上合同签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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