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3:51
城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成员第六条凡从事与本合作经济组织业务目标相同的生产经营的农民或相关事业的个人,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加入本合作经济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报成员代表大会备案即为本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吸毒、品行恶劣者等不得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第七条成员有下列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享有本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合作经济组织内设施的权利;3、享有合作经济组织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4、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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