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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9:51
镇委门户网站栏目监管办法为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和“市民之声”栏目信件回复工作,进一步规范信件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县长信箱”和“市民之声”功能充分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职责与分工“县长信箱”和“市民之声”栏目的信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县长信箱”和“市民之声”信件的交办、督办以及网上回复等工作,并会同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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