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4:59:26
教育学院领导听课制度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使我院院系领导对全院的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情况有一个准确的了解,掌握全院教学运行中的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所指的听课领导包括:学院领导、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2、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至少10次,分管教学的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次。3、听课的时间、地点以及所听课课程由听课人自行决定,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老师。4、听课人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如实记录所有项目。5、在听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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