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00:01
县住房保障工作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作用为解决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强对我县近期住房保障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实现“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次规划适用范围为含城规划区年控制范围。第三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的期限为-年,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县住房建设规划》(-)保持一致。第四条规划依据(一)《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4号)(二)《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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