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03:33
仓储用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市区路(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生产、办公、仓储、住宅)使用。第二条甲方将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于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保管,损坏丢失由乙方按价赔偿。第三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甲方迟于约定时间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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