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10:37
城市管线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的建设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线工程,是指建设于地下或者地上的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含军用光、电缆)、燃气、广播电视、照明(含广告灯箱)、监控、交通信号以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等相关设施。第三条在玉城街道、坎门街道、大麦屿街道的建成区范围内进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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