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10:37
加快招商引资建设优惠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充分调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国内外客商来我县投资兴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第二条本适用于在县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的核算企业(资源开采企业除外)、地方基础设施、农业和社会事业的项目以及从县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资金、技术、设备等生产要素。第三条土地优惠1、工业生产性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同时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度分类给予相应的技改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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