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17:31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一)适用人员: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2、深圳市户籍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以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的育龄妇女。(二)所需材料: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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