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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26 15:18:34
导师带徒协议书按照《中建二局导师带徒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学员同志在(岗位)见习期间,由同志担任导师,负责学员在此期间的培养考核。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一、导师带徒期自年8月1日起至年7月31日。二、导师作为学员见习期间的培养责任人,对新学员的培养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导师津贴。三、导师与学员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缔结师徒关系,履行双方职责。四、导师的职责1、带头实践企业文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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