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3:11:15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应该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如果单位不批准年假或不批准年假期间安排年休假,就应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对于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情况,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法律分析;不批年假不合法,用人单位不批准年假的,应该按照300%支付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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