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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3:17:47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财产的举证:原告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其可以通过提供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证据,如房屋产权证、车辆产权证、购房合同等材料,来证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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