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3:05:32
广西育儿假2024年的新规定。1、育儿假天数: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育儿假可以分散休,也可以连续休,应在当年休完,不结转至下一年。同期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子女未满3周岁的,育儿假不叠加计算。2、产假、哺乳假规定:产假、哺乳假应连续休。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累计不超过5天;女方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增加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若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养婴儿有困难,经本人申请且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哺乳假。育儿假的申请流程。1、 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育儿假申请表》。2、所在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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