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4:55:16
一审法院不判离婚的主要原因。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缺乏法定离婚理由和证据证明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破裂,但原告不坚决要求离婚。法律分析;一审法院不判离婚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拓展延伸;上诉原因分析:二审否决离婚判决的背后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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