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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0:17:55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了车道减少情况下机动车的通行规则,违反规定将被罚款200元。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要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不按规定依次通行将依法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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