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3:53:03
垫付行为属于代理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的类型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债权认定进行处理,如有异议可起诉处理。法律分析;一、垫付行为属于什么法律关系。垫付行为属于代理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的关系,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二、债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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