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0:31:13
采购评审专家的下列行为被列为不良行为:1、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采购工作的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2、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或歧视。3、违反职业道德和有关规定的。4、违反采购规定的。5、未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6、评审意见违反采购规定的。根据《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采购工作的。(二)在评标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三)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四)违反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累计三次以上者将不得再从事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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