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2:03:00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一、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根据民法典,债权人代位权有几种情形。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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