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2:10:48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于下列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劵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劵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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