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2:00:54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出租人不予追认的(解除权的行使是有期限的),转租合同即为无效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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