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1:37:52
一、从立案到逮捕有哪些程序。1、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2、检察机关根据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3、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