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1:33:52
法律分析。和合同的效力瑕疵,主要是指合同不完全具备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话,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是如果合同欠缺上述条款的话,就应当根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第125条的规定,遵循以下原则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第一,由当事人协议补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对于欠缺的合同其他内容,首先应当考虑当事人共同的合意,由当事人协议补充;第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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