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1:41:59
法律分析:根据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 ,人民第一审简单的行政案件 ,是可以进行简易程序的。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人民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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