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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1:17:45
微信辞职是有效的,微信消息也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属于使用书面形式提出,应予认定。员工在微信上辞职,是书面形式的有效辞职。一、相关法律规定;1、《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电子数据也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手机短信提出辞职,就是使用书面形式提出的辞职。2、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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