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1:48:53
1,省外户口迁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1)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迁户相关材料。(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二)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本市登记的《省》。(四)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2)具有高中学历、普通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的,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2、省内户口迁入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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