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1:47:42
使用件属于违法行为,严重时可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十七、十的规定,对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出租、出借、转让、冒用、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等行为,机关将给予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使用件属于违法,严重时可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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