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22:00:13
关于当事人未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后果当事人逾期不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并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是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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