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6:53:48
应当收集能够证明以下事实的人证、物证、录音录像等证据。(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4)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7)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孩子抚育费数额怎么确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