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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44:4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常规赔偿范围方面 依《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意见》第142条至147条的解释,其规定的对人身权损害的常规赔偿,包括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专事护理人的误工补助费、需要送医院抢救或必须转院治疗的受害人、其本人和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国家赔偿法》第27条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常规赔偿范围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似,但未将专事护理的人的误工补助、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项列入,所不同的是后者还明确规定了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的计算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6条规定的常规赔偿范围有6项即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消法》第41条亦仅仅规定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三项常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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