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42:44
法律分析。邬隘暂时无拆迁计划。246计划请关注新闻动态。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 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六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