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41:38
法律分析。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依法报送2017年度年报并公示。年报内容选择不公示的企业,点击报表中的“不公示”按钮;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一、年报时间。凡于2017年度12月31日前成立且在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二、年报信息公示方式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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