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42:50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性质上是实践性合同,只有在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合同才生效。2、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以外的借贷合同: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即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借贷合同(即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3、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民间借贷规定》实施以前,有关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一直是将企业间借贷合同规定为无效,但实践中法院对其效力的认定却不太一致。”。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