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52:25
房屋买卖需要交以下税:(一)买方交纳: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3、书证费:10元、证;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二)卖方交纳: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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