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17:51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第五十四、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共同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被告提出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时,对有关诉讼请求与本诉合并审理。在民事诉讼上前一种合并是诉讼主体的合并,后一种合并时诉讼客体的合并。无论哪一种合并在诉讼管辖上又叫合并管辖。在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中只有一个诉,但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某种客观原因,需将几个诉合并在同一程序中进行一起审理,这便是诉的合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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