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25:45
谁知道权利滥用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呀。定义有好多演说呢:1、恶意说。此说从主观角度出发,将权利的滥用归结于以行使权利的方式损害他人利益之恶意,认为“权利乃法律分配一部分社会利益于权利人行使权利之结果,固不免使他人发生损害,然专以损害他人为目的的,则属权利之滥用”.《德国民法典》即为此学说的典型代表,该法典第226条规定:“权利的行使,不得以损害他人为目的。”2、本旨说。此说将权利滥用归结于对法律设立权利主旨的违反,认为“权利滥用者,乃权利人行使权利违反法律赋予权利之本旨(权利之社会性)因而法律上遂不承认其为行使权利之行为之谓”.该学说以社会本位为其出发点,认为权利的本旨在于权利的社会性,行使权利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即构成权利的滥用。3、界限说。4、目的与界限混合说。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