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56:41
法律分析: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 “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 ,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第七十条 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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