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57:52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一是积极方面,即支配特定的财产或利益,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二是消极方面,即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妨碍其对标的物的支配,具有排他性质。民事权利中,物权是最典型的支配权,他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权利人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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