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5:04:33
行政追偿又称行政求偿,指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追偿的形式主要是国家先向受害人赔偿,然后责令致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支付赔偿费用,即“先赔后追”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追偿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既不徇私枉法,又不遇事退缩,督促其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职权。一、行政追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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