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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7:07:47
法律分析。法院公开法律文书,除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和未成年人以外,都是以实名公开的。这是最高法院明确规定的,是合法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在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开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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