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7:14:05
法律分析。法官判案不公,偏袒一方的,可以上诉;如果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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