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2 17:19:14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处理原则:1)双方认可的债务由其承担;2)双方都不举债则视为无共同债务;3)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无债时,需考虑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债务的处理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离婚诉讼债务的处理原则。1、对于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债务,基本上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不论当事人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只要双方均认可,且一方愿意承担,就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法院会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判决由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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