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59:50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返还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3、工商营业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4、总产权复印件1份。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7、产权测量报告。8、申请书1份。9、法人身份证明、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分割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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