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56:48
【案情简介】;金衡公司承包金泰公司房屋装修施工工程,双方签订了《工程装饰装修合同》,施工内容装修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施工完毕,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工程未整体进行竣工验收。按照合同约定,金衡公司的工程款要等到竣工验收合格才能支付。开发商急于销售,在未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开始销售房屋。金衡公司多次向金泰公司讨要工程款,金泰公司以工程未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条件未成就为由推脱。金衡公司将金泰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要工程款。金泰公司提起反诉,认为金衡公司施工的工程质量有问题,拒付工程款,同时要求金衡公司赔偿损失。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有部分房屋装修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为业主入住后向开发商反馈的质量问题。【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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