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58:37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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