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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58:33
被告人:吴*林,男,43岁,河南省洛阳市人,农民,初中文化,住洛阳市吉利区送庄村第三组。2000年4月8日被逮捕,后转为监视居住,同年9月14日取保候审。2000年2月3日晚8时许,被告人吴*林持伪造的驾驶证驾驶豫C-06869号解放牌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洛阳市吉利区金青线送庄村村口处,与济源市农民李-松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但未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撞车后,吴*林驾车继续往西行驶,由于其占道行驶,大灯又不亮,当行至郭庄村附近,其汽车前部又与由东向西靠路边行驶的郭*桥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后部相撞,造成郭*桥及其父郭*书受伤。肇事后,吴*林看见有人过来,便下车将货车牌照取下掰弯放到车底下,然后弃车逃回家。洛阳市公安局交警七大队认定,被告人吴*林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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