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17:15
以公司法人代表名义写的欠条属于公司债务,以个人名义写的欠条属于个人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公司作为法人承担债务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对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写的欠条,属于个人债务。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写的欠条,属于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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