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3 01:16:02
收到法院传票一般是被起诉了。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法院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应交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传唤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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